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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洛阳市行政执法情况年度统计报告与专项说明制度(试行)》等相关要求,我局对2023年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行政执法整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部门情况

洛阳市洛龙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于2022年8月转隶至洛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目前,洛龙区文广旅局无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批股、旅游行业管理股、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承担各自业务的审批职能。

(二)行政执法相关数据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2023年,我局积极响应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方针,坚决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依托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报到共354篇,其中国家级21篇、省级41篇、市级171篇。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其中报送双公示行政许可108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信息的及时发布与回应,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文旅方面的政策法规,我们始终秉持着及时公开的原则。今年5月至9月间,为了确保300余名蕃茄田学员家长得到妥善安抚,我们及时发布事件处置进展,积极与家长释疑解惑,一系列举措得到了家长们的一致好评。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加强审批岗位建设,组织法制审批股全体人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人员开展文化市场审批业务培训4次,全局业务指导交流会1次。

梳理并总结出《洛龙区文化市场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优化结果清单》《文化市场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面做到了“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的既定目标,为洛龙区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2023年2月底被区行政服务中心评为2022年度服务窗口标兵。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我们通过实地走访、组织经营户召开座谈会、微信群发布通告等多种方式收集到了8条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已经全部得到妥善处理,真正做到了“事事有办法,件件有回应”,不仅加强了我们与经营户的关系,还构建了新型的政商关系。更重要的是,切实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并为市场经济的繁荣注入新的活力。2023年我区新增文化市场主体8家,开展营业性演出392场次,观众23.2万人次,票务收入1730万元,全市占比93%以上。

二、行政执法数据分析及存在问题

2023年洛龙区文广旅局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准入管理系统共实施行政许可108起,其中内地营业性演出许可76起、文艺表演团体设立4起、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2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1起、娱乐场所设立6起,其余均为延续、变更、注销。

三、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发挥律师案件指导作用,我局现还未发现存在错案追责问题。

四、下步打算

我局将在接下来持续做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提升监管效能。二是深化协同配合。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对接,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活动提高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四是强化队伍建设。鼓励监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提升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