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与办理结果

魏当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新能源充电桩数量,扩大覆盖面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十分宝贵,您反映的问题指出了我区城市管理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需要向您汇报的是:

为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充电服务体系,根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定》,我单位自2023年12月19日起作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同时对辖区内的充电设施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台账,明确充电设施建设数量,2024年我区新增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900个(市级任务),其中公共服务领域新建充电站5个,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枪)440个、私人领域充电基础设施460个,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

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把关,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智能高效的充电服务网络,切实提升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和利用率,不断满足居民绿色出行的充电需求,最大限度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洛龙“首善之区”贡献城管力量。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