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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及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洛龙区审计局对洛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的财政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洛龙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地、完整地反映2021年度财政财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状况,但在预算开支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项目经费。

在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项目支其他项目费用

(二)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

截至审计时该单位其他应收款科目存在有长期挂账情况。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要求记录会计账簿。

(二)应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要求,对应收及应付款项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并及时清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