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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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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01
来源:区民政局
一、设立条件
1.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需取得业务主管单位(如教育、卫健等部门)的批准文件
2.从业人员与财产:需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及合法财产。(该笔捐赠资金须严格用于受赠机构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规范名称与组织机构:名称不得含“中国”“全国”等字样,需符合民政部门规定。
二、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1)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模板》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3)章程草案
2.资料审核
申请人须将完整资料提交至社会事务股进行初审,经核查资料齐全、填写规范后,由区民政局审议该单位设立的合规性与必要性。
3.资金证明与验资流程
审议通过后,社会事务股应向申请人说明《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在线申报操作规范,并同步开具银行临时存款证明。申请人须按以下步骤办理:
(1)将注册资金存入银行账户;
(2)委托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线上申报与材料提交
完成网上系统申报并通过审核后,申请人须持银行出具的正式存款证明及验资报告原件,至社会事务股办理后续手续。
5.证照发放
经民政局核准后,向申请人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刻章证明,完成登记程序。
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洛龙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联系电话:65156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