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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欣源通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吨金卡纸、200吨衬纸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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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1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
关于2025年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欣源通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吨金卡纸、200吨衬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8日。电话:0379-65993211传真0379-65993211 通讯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务服务中心B座5楼(4710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洛阳欣源通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0吨金卡纸、200吨衬纸项目 | 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东大郊村 | 洛阳欣源通实业有限公司 | 名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原有厂房进行扩建,新建 2条涂布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建设“年产600吨金卡纸、200吨衬纸项目”。本次工程使用低VOCs含量物料对现有工程含VOCs物料进行替代,并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4.53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调胶、复合、调墨、涂布、烘干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收集后进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1/1956 -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印刷工业要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的相关标准要求。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胶槽、胶辊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回用于调胶工序,不外排;墨槽、墨辊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回用于调墨工序,不外排;软水制备废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远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纸质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胶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