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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8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大华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碎机械成套设备生产线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9日。电话:0379-65993211

传真0379-65993211 

通讯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务服务中心B座5楼(4710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破碎机械成套设备生产线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洛阳市洛龙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关林路280号

洛阳大华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青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利用现有破碎机整机生产线,计划添置五轴焊接机器人、激光切割机、数控车床等智能化设备,完善EMS(三期)生产管理软件平台,并对新装设备加装智能模块,搭建并完善物联网平台,达到智能化建设;项目建成后可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项目建设完成后产品产量不变。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