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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2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大型复杂结构先进制造工艺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电话:0379-65993211传真0379-65993211 通讯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大型复杂结构先进制造工艺条件建设项目

河南省洛阳市洛阳经济开发区滨河南路169号

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

洛阳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主要利用七二五所现有B1生产厂房南跨闲置场地进行建设,建设1套多环境因素耦合下复合材料结构耐久性加速试验系统,共包含1套试验釜。项目总投资55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耐压试验产生的人工模拟海水及腔体清洗废水,废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排至厂区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实验设备试验釜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生的废样品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定期委托厂家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抹布和含油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