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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区民政局与区乡村振兴局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全面排查辖区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居民人数,按规定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目前全区脱贫人口纳入低保保障498人,脱贫监测户纳入低保保障20人,边缘户纳入低保保障8人,脱贫人口纳入特困供养保障51人,边缘户纳入特困供养保障3人。

截至7月底,该局为城市低保581户664人发放资金201.3万元,农村低保1066户1303人发放资金215.7万元,城市特困供养44人发放保障资金32.9万元,农村特困供养272人发放保障资金142.1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救急难”问题。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为17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3.26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为全区2290名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口罩68700个,帮助他们做好个人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