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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为城市低保495户56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224070元;为农村低保999户1219人,发放救助金289945元;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63人,发放基本生活资金50778元、照料护理资金17520元;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193人,发放基本生活资金97851元、照料护理资金44000元;为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78人,发放基本生活资金39546元、照料护理资金21360元。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洛阳市民政局 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洛民【2021】6号)文件提标要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全市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3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补差为每人每月一类370元,二类205元,三类175元。

城乡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06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507元。基本护理费A类800元/人/月,B类320元/人/月,C类8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