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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民政所:

根据《洛阳市民政局 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洛民通〔2022〕27号)规定,现根据各镇(街道)上报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022年1-4月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标补助45500元,该款列支2081001儿童福利科目。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监督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的申报及使用。


附件:2022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发1-4月提标资金分配表

 

提标资金分配表.xls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