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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2022年7月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救助申报,救助对象,资金发放,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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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7-22
来源:区民政局
城市低保483户560人,发放城市低保金226648元;
农村低保1574户2011人,发放救助金526450元;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10人,发放基本生活资金91520元,照料护理资金31840元其中A类9人B类69人C类32人;
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363人,发放基本生活资金198198元,照料护理资金72960元其中A类35人B类78人C类250人,丧葬费4人26208元;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112人,发放基本生活资金61152元、照料护理资金29600元其中A类17人B类35人C类60人;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5584人金额558400元,其中生活困难残疾人1574人157400元,重度残疾人4010人40100元;
孤儿、困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资金共137人122045元,其中孤儿19人19950元,困境儿童27人10800元,实事无人抚养91人91295元
七月低保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
城市低保483户560人补贴117600元;
农村低保1574户2011人补贴422310元;
七月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
城市特困109户110人补贴23100元;
农村特困集中110户112人补贴23520元;
农村特困分散359户363人补贴76230元。
2022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一次性生活补贴)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豫财社【2022】84号文件)要求现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此补贴标准为每人210元,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洛阳市民政局 洛阳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洛民【2022】2号)文件提标要求,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40元,全市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35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全市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10元.月人均补助一类400元、二类210元、三类180元.
城乡特困供养保障标准: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32元,特困供养基本护理费A类800元/人/月,B类320元/人/月,C类80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546元,基本护理费A类800元/人/月,B类320元/人/月,C类80元/人/月。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2016〕60号)文件和《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洛龙政纪〔2017〕23号)文件要求,户籍在洛龙区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户籍在洛龙区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
孤儿保障标准:
根据《洛阳市民政局 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洛民通-2022-27)文件要求,户籍在洛龙区的孤儿补贴标准为1050元/人/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
根据《洛阳市民政局 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洛民通-2022-27)文件要求,至2022年1月1日起,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发放,户籍在洛龙区的实事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标准为105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