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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马营社区安全饮水项目

1、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110万元;

2、建设内容:马营社区王家沟片区新建井深400米吃水井1眼,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3、建设期限:2023年9月底;

4、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龙门石窟街道、陈嘉桦;

5、绩效目标:确保社区饮水安全,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提高社区居民生活幸福感;

6、受益对象:马营社区全体村民;

7、帮扶机制:解决马营社区生产生活用水问题,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2023年洛龙区丰李街道办事处牛屯社区集体经济—门面房项目

1、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260万元;

2、建设内容:牛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前面设计门面房8-10间,每间4米*12米。上下二层约1000平方米;

3、建设期限:2023年9月底;

4、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丰李街道、李雷钢;

5、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优先考虑本社区脱贫户;每年可增加至少20万元的村集体收入,提高居民经济收入;

6、受益对象:牛屯社区全体脱贫户、监测户;

7、帮扶机制:项目建成后,将优先考虑本社区脱贫户;每年可增加至少20万元的村集体收入,提高居民经济收入。

三、2023年洛龙区李楼街道办事处花卉市场项目

1、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1800万元;

2、建设内容:建设一栋二层总面积约8600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

3、建设期限:2023年9月底;

4、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李楼街道、张晓鹏;

5、绩效目标:将有效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就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困难群众对项目实施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6、受益对象:街道全体脱贫户、监测户;

7、帮扶机制:通过收取租金来增加集体经济收益,设立镇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户、监测对象务工,保障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户基本生活。

四、2023年洛龙区龙门街道办事处裴村社区集体经济—门面房项目(一期)

1、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400万元;

2、建设内容:裴村安置小区门面房一期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600平方米的2层框架结构门面房,及相关配套建设装修;

3、建设期限:2023年9月底;

4、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龙门街道、王延青;

5、绩效目标:为85户脱贫户及12户监测户提供就业岗位,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门面房收益用于脱贫户和村集体,带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6、受益对象:社区全体脱贫户、监测户;

7、帮扶机制:门面房项目收益一部分归村集体所有,另一部分支持脱贫户及监测户就地就业、重点支持老弱病残贫困人口或半劳动力人口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

五、2023年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门面房项目

1、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390万元;

2、建设内容:新建2层框架结构门面房,15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3、建设期限:2023年9月底;

4、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科技园街道、孙明玉;

5、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门面房出租,年收益约30万元,收益主要用于脱贫村及其他集体经济薄弱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通过设置专项岗位或临时用工提高脱贫户收入,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6、受益对象:街道全体脱贫户、监测户;

7、帮扶机制: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门面房出租,年收益约30万元,收益主要用于脱贫村及其他集体经济薄弱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通过设置专项岗位或临时用工提高脱贫户收入,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2023年洛龙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项目

1、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90万元;

2、建设内容:对脱贫户职业教育培训进行补贴,人均补贴1500元;

3、建设期限:2023年12月底;

4、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区农业农村局、张振峰;

5、绩效目标:对脱贫户职业教育培训进行补助,户均1500元/年,提高困难群众的就业能力和满意度;

6、受益对象:脱贫户、监测户;

7、帮扶机制:对脱贫户职业教育培训进行补助,户均1500元/年,提高困难群众的就业能力和满意度。

七、2023年洛龙区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

1、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30万元;

2、建设内容:对脱贫户短期技能培训进行补贴,人均补助2000元;

3、建设期限:2023年12月底;

4、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区农业农村局、张振峰;

5、绩效目标:对脱贫户短期技能培训进行补贴,人均补助2000元,提升脱贫户、监测户就业能力;

6、受益对象:脱贫户、监测户;

7、帮扶机制:对脱贫户短期技能培训进行补贴,人均补助2000元,提升脱贫户、监测户就业能力。

八、2023年洛龙区产业扶持奖补项目

1、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120万元;

2、建设内容:种植0.5亩及以上的特色农产品(蔬菜、花卉、中草药、食用菌)或1亩及以上经济林的,每户补贴1000元/年。安排监测户、脱贫户1—5人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奖励用工单位2000元/人次;安排6—10人,每年奖励用工单位3000元/人次;安排10人以上的,奖励5万元/年;

3、建设期限:2023年12月底;

4、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区农业农村局、刘克;

5、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将支持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特色种植产业,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群众参与务工,提高脱贫群众务工收入和满意度;

6、受益对象:脱贫户、监测户及带贫农业经营主体;

7、帮扶机制:项目实施将支持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特色种植产业,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群众参与务工,提高脱贫群众务工收入和满意度。

九、2023年洛龙区转移就业补贴项目

1、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资金,160万元;

2、建设内容:跨省、市转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外出务工超过3个月,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300元/人/年;市内转移就业年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的补助1000元,达到1.5万元以上的补助800元,达到1万元以上的补助500元。每户每年补助人数为1次;

3、建设期限:2023年12月底;

4、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区人社局、李彦军;

5、绩效目标:为约61户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户均补贴300元,提高就业稳定;为约2136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放就业务工奖励,引导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转移就业;

6、受益对象:脱贫户、监测户;

7、帮扶机制:为约61户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户均补贴300元,提高就业稳定;为约2136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放就业务工奖励,引导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