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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进药械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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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8-20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发疫情,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药化股闻令而动,紧扣股室职能,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一是压实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市场监管人员坚持监管执法与宣传引导相结合,通过张贴标语、发放承诺书等形式,向药品零售企业传达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和工作要求,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履行药品质量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醒、督促各门店做好测体温、戴口罩、查健康码、做好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持续提升药店经营者及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二是执行“四类药品”暂停销售下架政策。严格药店管控,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暂停向市民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减少病毒传播途径,并在店内显著区域张贴海报,向市民做好解释工作。市场监管人员对零售药店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确保药店把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规定落实到位,从8月1日至今,共计检查药店169家,出动执法人员559人次,关停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11家。
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开展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测温仪、呼吸机等“五大类”防疫医疗器械为重点产品,确保经营使用产品的合法性、来源可追溯性,储存运输合规性,确保洛龙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产品的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共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42 家次。
四是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疫情防控大局。为确保新冠疫苗接种过程的流通、存储、使用安全,洛龙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区疾控中心和11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就疫苗资质、储运设施设备、储存温湿度监测、疫苗定期检查制度以及疫苗信息化追溯等方面开展了全流程管控和全覆盖检查,确保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有效。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落实药械监管领域疫情防控职责,严防死守,切实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确保药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