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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33号)精神,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建立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的“一网两长”制监管网络,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乱采资源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确保我区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2021年2月,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大队(洛龙大队)组织起草,在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环保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意见后并采纳了各相关单位意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一张网。全区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建立本辖区全域网格,结合实际,合理划分若干网格,按照职责职能建立网格管理队伍、完善责任清单、考核办法,实现网内行政审批、批后监管、执法查处的有效衔接,构建责任明确、资源整合、运作高效的审批、监管、执法“三融合”自然资源管理新格局。

(二)划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以属地管理为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衔接市一级网络,设立二级(区级)网、三级〔镇(街道)级〕网、四级〔村(社区)级〕网完整的网格体系。通过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对各网格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网格内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设立田(山)长、网格员。按照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划分设立二、三、四级田(山)长,配合一级(市级)田(山)长开展工作。

四、主要特点

(一)二级(区级)田(山)长。区级田(山)长主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协调和督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

(二)二级(区级)田(山)长。解决网格内土地保护管理相关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土地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

(三)三级(乡级)田(山)长。对村级田(山)长的日常管理,对所辖网格内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

(四)四级(村级)田(山)长。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教育和引导村民履行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资源。

(五)网格员。要传达上级关于田(山)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在各级田(山)长领导下对划定网格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预警、上报、劝阻、制止。宣传上级关于田(山)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

五、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支队洛龙大队

解读人:倪向涛

联系方式:6515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