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书记 梁黎锋 负责党工委全面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张元浩 负责办事处全面工作。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陈飞 负责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宣传文化、文明城市创建、教育旅游等工作。分管宣传文化办、人大办、国土规划所;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龙分局、区新区开发办、区创建办、区住建局、区物业办、区教体局、区文广旅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分包东草店社区。
党工委副书记 宗婕 负责党建、基层组织建设、统战、组织人事、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工会、工商联、共青团、妇联、老干部、信访工作。分管党建办、信访办;联系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民宗局、区人社局、区工商联、区委编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委老干部局、区关工委、区信访局;分包槐树街社区、马营社区。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韩红星 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工作。联系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分管纪检监察室;联系槐庄村。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李怡琼 负责经济发展、财税、招商引资、统计、民政、残联、社区管理、退役军人、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负责卫生健康、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分管财政所、民政办(社保所)、卫健办、经发办;联系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工信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洛龙区税务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社创办、区医保局、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卫健委、区红十字会;分包寺沟社区、河东社区。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嘉桦 负责武装、农业、水利、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森林防火等工作。分管武装部、农业服务中心;联系区人武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负责应急管理、交通、消防安全;联系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六大队;分包龙门社区、西草店社区。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李熠 负责基层党建、基层组织建设、机关事务、督查考核、便民服务、司法等工作,协助宗婕同志负责信访工作。分管党政办、司法所、信访办;联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档案史志馆、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分包郜庄社区、镇南社区。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高楠(街道派出所所长) 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管理、处非等工作。分管综治办;联系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洛龙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处非办;分包张沟社区。
副主任 崔家铭(挂职)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洛龙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综合执法队、环保办;分包郭寨社区。
班子成员 杨利平(挂职) 协助宗婕同志分管组织、工会、共青团等工作。分包魏湾社区。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研究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社区党建,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强化“龙头”带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扶贫开发、人民武装等行政工作,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五)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司法行政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与社会发展相关的行政工作。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政策和措施,负责辖区内公共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引导,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支持和帮助辖区内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负责社区建设与管理;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协助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工作。
(八)服务辖区经济发展。负责采集辖区内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工作;做好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协同做好辖区内的征迁改造及项目建设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街道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做好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
(十二)深化街道“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十三)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建设相关工作。做好本街道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上级派驻本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工作。
(十四)做好人大、政协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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