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洛龙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3-05-08来源:区妇联

一、背景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推进我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洛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洛政〔2022〕62号),在充分征求、吸纳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我区妇女、儿童的发展规划。

二、起草过程

洛龙区妇儿工委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省、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和省、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为参照,起草《洛龙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讨论稿)和《洛龙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讨论稿),集中征求了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卫健委等多个部门的意见建议,经2023年4月14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定稿。

三、主要内容

两个规划明确了妇女儿童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内容均为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妇女儿童合法利益;坚持新发展理念,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妇女发展规划涉及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等8个领域,每个领域均细化了目标及措施,共提出69项主要目标、85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涉及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7个领域,每个领域均细化了目标及措施,共提出70项主要目标、87项策略措施。

(三)组织实施。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两个规划实施;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承担相应任务,并制定本单位两个规划实施方案;并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随经济增长逐步增加,推动两个规划有效实施,构建我区妇女儿童事业良好发展的工作格局。

(四)监测评估。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对两个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洛阳市洛龙区妇女联合会

联系电话:6322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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