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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张旭敏  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建辉  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负责政府涉法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清理、报备,负责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牵头承办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分管法治股,对口市局依法行政指导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法制审核科(行政审批科),分包科技园办司法所、学府办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媛媛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保密、安全、档案、统计、信息、工会、精神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宣传、统战、双拥、离退休干部和司法行政计划制定,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行政后勤保障及信息化建设,负责扫黑除恶、信访稳定,负责司法所建设管理、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负责综治平安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负责扶贫、禁烧工作,牵头承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办公室、基层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对口市局办公室(信息化工作科)、政治部(警务部)、机关党委、宣传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计财装备科、基层工作指导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督察科,分包李楼镇司法所、佃庄镇司法所、丰李镇司法所、龙门石窟办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静宇  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分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股,对口市局法律援助科(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分包古城办司法所、龙门办司法所。

党组成员  温晓旭  负责公证工作,分管公证处,对口市局公证仲裁管理科,分包太康东路办司法所、翠云办司法所。

二级主任科员高自立  协助徐建辉同志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赔偿,对口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分包安乐镇司法所、定鼎门办司法所。

二级主任科员  尚纪高  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对口市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分包开元办司法所、关林办司法所。

公证处主任   赵志国   负责洛龙区公证处工作

实行局班子成员AB角工作制度,互为AB角班子成员在一方出差、学习或其他情况无法正常履行公务期间,由另一方代为处理分管工作。其中徐建辉和高自立同志互为AB角,王媛媛和尚纪高同志互为AB角,温晓旭和张静宇同志互为AB角。

职能简介

洛龙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承担区政府规章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区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全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无谓证明清理工作。

(五)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六)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对区政府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七)负责受理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办理区政府行政、经济和民事诉讼案件;承办或组织办理申请区政府赔偿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全区行政调解工作。

(八)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电话:63220310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电话:65156020
法治股电话:63258370
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股电话:65526606
基层股电话:65976700
社区矫正管理股电话:65979669

     

办公地址与时间
办公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