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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徐月圻  主持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少智  牵头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巡察、宣传、政法、统战、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局党总支、各支部、工会等群团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负责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人事、财务等工作。牵头负责局办公室,分管扶贫开发股、局财务室。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和审计绩效科;对接市林业局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对接市乡村振兴局各科室、市乡村振兴监测中心。

党组成员、派驻第十一纪检组组长  史中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帅  负责农业生产,牵头负责农村经济和农机工作;牵头负责环境保护、信访稳定、营商环境等工作;牵头负责农经股、农机畜牧水产与质管股、禁烧办、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农业股、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植物);联系区农业综合发展中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对接市委农办秘书科;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各业务科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爱娉(挂职)  协助分管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金融、PPP项目协调对接和专项债券工作。协助分管农村发展与社会事业股。对接市委农办秘书科,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项目办,对接市乡村振兴局行业扶贫科。

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党支部书记  刘俊杰  负责林业工作,负责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林业生态发展保护中心全面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林业股、林业生态发展保护中心;联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业)、区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森检)。对接市林业局各业务科室、市林业生态建设发展中心、市牡丹产业发展中心。

党组成员、乡村振兴促进中心主任  孙振庭  负责乡村振兴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全面工作;牵头负责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分管区委农办秘书股、农村发展与社会事业股、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对接市委农办秘书科;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项目办;对接市乡村振兴局行业扶贫科。

林业生态发展保护中心主任  葛素敏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助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分管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农村人居环境股。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

农业综合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  李晓辉  负责区农业综合发展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农机畜牧水产工作;协助李少智同志分管党建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法治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分管区农业综合发展中心;分管农机畜牧水产与质管股;分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对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种业发展中心。对接法规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科、畜牧科、兽医科、饲料兽药科、畜禽屠宰管理科、水产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接市林业局林业政策法规科。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贾琦  科技园街道挂职。

区农业综合发展中心主任  张振峰  协助李少智同志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负责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国家、省、市扶贫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负责扶贫项目、雨露计划培训、结对帮扶、社会扶贫等工作。协助分管扶贫开发股。对接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信息中心、规划财务科、社会扶贫科、监测中心。

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副主任  洪洁汇  负责办公室和局内部督查工作;负责宣传、妇联、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协助崔帅同志分管信访稳定、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李少智同志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负责脱贫攻坚督查整改、宣传、信访、宜阳定点帮扶工作、负责局驻村帮扶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协助分管扶贫开发股。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对接市林业局办公室;对接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督查信访科、信息中心。

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副主任  周召峰  协助孙振庭同志分管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日常工作和项目工作。协助分管局农村发展与社会事业股;分管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综合股、乡村建设股。对接市委农办秘书科;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对接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行业扶贫科。

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副主任  赵意焕  协助崔帅、刘克,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兴旺星创建等工作,协管农经股;协助孙振庭,做好乡村振兴中农村社会事业、三村创建项目建设、农村社会治理等工作,协管农社股;协助葛素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生态宜居星创建等工作,协管农村人居环境股。

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副主任  武文一  协助崔帅、李晓辉,做好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协管农业股;协助孙振庭,做好乡村振兴中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协管农社股;协助李少智,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谋划、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协管扶贫开发股。

科级干部  张文华  协助刘俊杰同志分管林业和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分管林业股。对接市林业局相关科室。

科级干部  刘克  负责农村经济、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负责农村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工作。分管农经股。对接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经济与宅基地管理科、市场与信息化科。

科级干部  庞聚堂  负责禁烧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刘俊杰同志分管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分管局禁烧办,协助分管林业生态发展保护中心林防股(森林防灭火)。对接市农业农村局秸秆禁烧办公室;对接市林业局森林灾害预防科。

职能简介

洛龙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农机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区农业、林业、畜牧业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区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生鲜乳等政策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二)承担完善全区农村经营管理的责任。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区农、林、牧、渔等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生产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与区财政部门协商并共同组织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区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畜牧业统计分析、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地方农、林、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广农、林、畜禽新品种;培育、保护和发展农、林、畜产品品牌。

(四)组织拟订促进农、林、牧、渔产品加工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意见、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提升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督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地方标准。

(六)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对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实施相关行政许可;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农林牧业技术服务、监测检验、监督执法等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区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区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

(八)负责全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国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拟订全区农业、林业、畜牧和农机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林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农林牧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全区农、林、牧、机科技推广队伍建设管理和基层站所的管理。负责农林牧新品种保护。指导推动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畜牧业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林、牧、机业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十二)组织全区农林牧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林牧渔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植树造林工作。制定全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种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以植树造林和以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洛龙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组织汇编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区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有初审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十六)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七)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八)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发放牌证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

(十九)指导农业机械供应和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机操作人员培训、轮训。

(二十)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电话:63258944
扶贫开发股电话:63254054
农村发展与社会事业股电话:65958699
农业股电话:65272157
农经股电话:63239970
林业股电话:63232623
农机畜牧水产与质管股电话:6128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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