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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监督抽检,主要包括餐饮食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共4大类食品,本次共抽检8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洛阳市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学府街分校餐馆自行消毒的1批次餐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883 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mg/100cm²。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餐馆自行消毒的1批次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5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mg/100cm²。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洛阳市子美学校餐馆自行消毒的1批次分餐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27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mg/100cm²。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洛阳市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学府街分校购进的1批次豆腐皮,柠檬黄检出值为0.0105 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洛阳市洛龙区丰李镇贠庄小学餐馆自行消毒的1批次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64 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mg/100cm²。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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